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7日讯 日前,市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公布部分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7个病种将“一口价”。《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按病种收费是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此项改革,在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的成本约束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标准为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各医疗机构在规定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幅度不限。按病种收费的实施范围、医保支付政策等按照青价费〔2018〕35号有关规定执行。《通知》发布了17种优势病种的“一口”,其中,肺炎咳嗽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为7000元,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为6300元;湿疮(湿疹)三级收费标准为9500元,二级为8550元。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费用控制,落实价格公示,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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