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8日讯 今年是“项目落地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助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立“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确保土地公开、公平、公正出让,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建立市内三区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分为出让条件和附加条件两类,共17项;“负面清单”规定禁止设置的条件共7项,要求各区分局、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在编制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时,按照统一的格式模板对出让条件进行规范表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土地招拍挂出让条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并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对清单进行补充和调整完善,通过严格执行清单要求,确保土地招拍挂出让合规合法、有序高效实施。

规范土地出让金追缴

为加强土地供后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出让金追缴工作规范〉的通知》,从调查与认定、通知与听证、决定与执行三个方面强化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梳理完善10项具体操作流程,研究制定土地出让金追缴法律文书参考文本8份,通过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确保土地出让金按时足额缴纳入库。

精准实施住宅用地供应

根据青岛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的通知》,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住宅用地资源。中心城区以稳地价为主,在土地招拍挂时,合理控制土地成交价格及溢价率,防止出现区域性土地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近郊区结合当地人才购房需求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供地节奏。对局部土地供应过大、销售较慢或市场潜在下行压力大的区域,科学确定供应节奏和供应时序;远郊区在满足当地市场供需平衡前提下,研究制定相关针对性措施,合理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防止市场大起大落。通过区分地域,按需施策,科学调整供地总量、节奏和时序,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开展土地供应全过程排查

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各区、市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上而下、全面过筛式排查,特别是对前期企业反映的问题组织了专项自查,进一步摸清各区、市净地出让情况和土地出让价款、划拨用地费用缴纳情况,要求各区、市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市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制度,不具备净地条件的,一律不得出让。严格落实按规定收取有关价款和费用,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一律不得违规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此次自查为起点,常态化开展督查工作,持续查找违规设置门槛、违反法律法规乱收费和变相收费、工作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出让金缴纳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做到即查即改,通过“刀刃向内”,自上而下的排查与整改,达到“以查促管、以改促进”的目的,进一步调整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工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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