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等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申请范围

符合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二)补贴标准

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三)申领程序

1.网上办理。创业实体申请人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进入“就业创业-就业网办”模块,依次点击“单位业务—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信息提交申请。

(四)实施期限

自2018年6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0532-83668967

(六)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9〕10号)、《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8〕8号)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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