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到莱西就业创业的学历人才可享受莱西市基础人才集聚工程引进人才津补贴

(一)办理范围

2018年12月后,首次到莱西(注册地、合同履行地)就业或创业的学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基础人才。申报引进人才津补贴,须为新引进、新录用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首次来我市自主创业,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可享受莱西市基础人才集聚工程引进人才津补贴:

1.学历人才。新引进的学历人才经认定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条件,按规定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有关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证书,首次在我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3.创业的申报人在莱西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业,有固定营业场所,申报津补贴时创业实体为正常经营状态。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2000元人才津贴。

2.中级、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3.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三)经办流程

1.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莱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材料;

3.公示;

4.资金拨付。

(四)咨询电话

0532-66035783

(五)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42号)、《关于印发<莱西市基础人才集聚工程引进人才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西人社字〔2019〕71号)。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