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帮问 | 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官方回复来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0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的“直通12345”平台咨询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问题。就此问题,观海新闻记者致电了青岛市公积金热线12329。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积金提取有买房还贷、租房、退休、大病等多种应用场景。申请人需要达到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名下无房产、现今租房居住的条件,方可申请租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人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至就近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公积金。申请人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应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和身份证至就近管理处办理。

申请人还可以登录青岛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在网上大厅栏目中,点击个人网上营业厅进行公积金提取办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 )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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