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5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市科技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科技型企业队伍,2021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即日开始。
根据相关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青岛市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其中,符合以上前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不需报送线下纸质资料。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和相关资料提交。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帮助企业了解评价政策,市科技局将于近期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政策线上解读培训活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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