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其中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一批”。
2014年底,我国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仍有7017万人,其中包括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决定,对这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采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主要集中在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在“三区三州”,包括西藏和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市,新疆南疆地区以及甘肃临夏州、云南怒江州、四川凉山州。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中国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在中国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高高兴兴住进“新房子”、提振精神“新气象”、齐心营建“新家园”,中国人,正在用“新时代”的“新作为”,为中国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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