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青岛日报刊发《空置房减收物业服务费咋就这么难!》一文,报道了青岛高新区、即墨区等区市的多名业主为闲置半年以上的房屋申请减收物业服务费,但均被前期物业公司拒绝。2018年7月发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这条政策在落地时却“卡壳”了。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不愿意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和物业服务管理部门无法强制执行,业主应有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2019年4月3日青岛日报刊发《空置房减收物业服务费咋就这么难!》一文
2019年4月4日,青岛日报刊发追踪报道《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减收:多层和高层住宅均适用》,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减收政策落地难题进行追踪报道。
一年多过去了,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普通住宅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在青岛的落地情况如何呢?2021年1月12日,记者来到了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回访。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主任刘毅介绍,“曝光台”关注该问题之后,2019年9月,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住宅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前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双方共同确认(原则上以水、电、气均未使用为衡量标准,或者由双方协商约定衡量标准),其物业公共服务费按照不超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60%交纳。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也对此进行了指导和监督。
2019年9月,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目前,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普通住宅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在青岛已经全面落地。我市相当多的空置房屋业主因此而受益。(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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