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北京一餐馆店长被判刑

2020年6月份,北京新发地新冠疫情暴发。北京一家餐馆的店长谢某某有多次新发地市场活动史,但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3月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这起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谢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6月25日,北京市通报了这样一起确诊病例:住址为大兴区的38岁男子谢某某,工作单位为海淀区定慧谢小厨餐厅,为店长兼采购员。患者经常到新发地市场采购,发病前4天至就诊前主要在小区和单位活动,6月15日曾自驾车购物,6月16日自驾车带儿子到医院看病。6月19日出现发热症状,6月23日就诊于大兴区人民医院,6月24日确诊。

2020年7月3日的后续通报称,谢某某在流调中故意隐瞒2次新发地市场活动史虽签署居家隔离承诺书,但仍多次前往公共场所活动。大兴警方对谢某某隐瞒新发地市场活动史、违反隔离规定的情况立案调查。

2020年9月7日,经电话通知到案,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2020年9月17日,因涉嫌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谢某某被取保候审。

大兴检察院指控并经大兴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谢某某于2020年6月1日、6月6日、6月11日先后3次进入新发地市场购买食材。2020年6月份,北京新发地新冠疫情暴发后,谢某某居住地社区工作人员于6月15日通知其居家隔离,谢某某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多次出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厅等公共场所。谢某某确诊后,与其密切接触的60人被隔离,其居住地的小区单元楼被封闭隔离。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控制措施,致使新冠肺炎病毒有传播的严重危险,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谢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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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一施工工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此前,工地的现场生产经理何某不仅未对去过新发地市场的王某某落实单独隔离措施,在王某某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时仍并未上报,甚至为应付检查,安排相关人员到集装箱假装隔离。在此期间,王某某多次出入工地公共场所,取快递、买东西、打麻将,最终导致工地200余名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工地停工的严重后果。

记者3月3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告人何某所在的被告单位中博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审被判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何某、王某某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十个月。

2020年7月2日,北京市通报的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来自北京大兴理想家项目工地。后续通报称,该确诊病例为王某某,为该工程项目一名劳务人员的家属,居住在项目生活区。隔离期间,王某某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并进行超范围活动,后被确诊。大兴警方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开展调查。

大兴检察院指控并经大兴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5月,21岁的被告人王某某来京探亲,与其丈夫李某等7人居住在李某工作的理想家项目部工地205宿舍。同年6月11日,王某某前往新发地市场购买肉菜,后新发地出现新冠疫情。

50岁的被告人何某作为理想家项目工程分包方——中博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生产经理,负责工地现场建筑工人管理等全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工地工人的防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但何某在履职过程中,对包括王某某在内的7名去过新发地市场人员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单独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王某某随意出入工地公共场所,有到小卖铺购买生活用品、到大门取快递、在工地宿舍打麻将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施工工人继续施工作业,且王某某在出现头晕、恶心等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症状时仍并未上报。

在相关部门到工地进行检查时,为隐瞒有关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隔离的情况,何某还安排隔离人员到集装箱假装隔离,应付检查。

2020年6月30日,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导致工地200余名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工地停工的严重后果。

何某、王某某于2020年9月10日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作为被告单位中博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涉案工地的直接责任人,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工地的居住人员,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控制措施,有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单位中博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何某、王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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