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核发2441张“通行证”!青岛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5日讯 近日,随着最后一张青岛微纳硅胶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书的生成,青岛市顺利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登记及核发工作,也标志着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实现全覆盖。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排放污染物的“通行证”,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青岛市固定污染源涉及门类和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三年来全市已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441张,登记管理20130家。

历时三年  全市核发2441张“通行证”

排污许可制是环境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排污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工作人员进企业现场帮扶指导

2017年,生态环境部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首先在全国开展了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登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汉红燕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标任务,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进行生产、排放污染物的“通行证”,许可证载明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许可排污的事项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总量处处长刘赞介绍,“青岛市固定污染源涉及门类繁多,数量大,位居全省第二位,核发的首要环节是要摸清底数,这是能否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成败的关键。对此,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商、税务等多个口径数据,共摸排全市固定污染源27308家,涉及1115个子行业。”经过三年的时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2441张,登记管理20130家,实现了排污许可全覆盖。

全程服务 “发证”实现高效办理

为全面提高核发效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继制定印发了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等文件,每年通过官方平台向社会发布核发公告,明确各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时限、要求,公开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办事程序等信息,供企业查询。

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申报,并核实填报内容

刘赞介绍,“针对各区市企业数量和行业的分布特点,我们制定了个性化工作方案,分行业限期完成。完善倒逼制度,每日通报各区市的完成情况,对落后的区市及时督促,确保各区市工作不掉队;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排污许可工作推进,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梳理重点行业发证参考排放标准,全面提高核发效率。”

在申领过程中,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分类处置、重点突破方式对企业进行帮扶。为适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今年对企业数量分布较为集中的储油库、加油站、橡胶、塑料、铸造、涂料及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组织企业填报人员及发证人员开展6次线上培训,累计培训10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制作视频、短信通知、建立答疑群等多种形式渠道,帮助解决基层核发部门政策类、技术类问题。 针对部分行业企业数量分布集中的实际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重点区市开展现场教学,“手把手”教会企业如何填报申领排污许可证,共计开展现场帮扶14次。

核发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区市发证高难度行业集中、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对此,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派专人驻重点区市开展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在胶北办事处、胶莱办事处辖区内召开企业现场会,现场帮扶企业填报、技术人员答疑,最后由工作人员核对填报情况直至完成,当天完成300家企业的登记,对5家企业的行业类别或管理级别进行了甄别和调整,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为保证核发质量,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严格把控发证和登记质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数据分析比对,绝不因追求进度而放松审核标准。”刘赞说。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环评验收、信用评价、工商等数据信息,开展多轮底单全面性比对,确保底单全面准确。对全部特殊情形企业进行逐条筛查,对其中不符合清理整顿处置要求的,明确整改路径;对永久关闭类企业,要求逐一提供关停证明,形成档案备查。利用大数据手段,将青岛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关键信息转化为表单化信息形式,批量审查关键信息完整性、规范性,极大提高了许可证审核效率,保障了发证登记质量。

做好“证后”管理  启动质量复核“回头看”

排污许可登记及核发工作的完成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有了这张证能否依法排污则是关键所在。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回头看”工作,就排污单位底单全面性、分类准确性、许可证规范性、整改要求合理性、管理台账完善性等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区市系统、全面、精准、深入地完成排污许可质量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发证登记质量。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定期调度排污许可工作进展

同时,为指导排污单位“依证”排污,将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证后管理的相关要求,指导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填报等工作。(青报全媒体记者 吴帅 通讯员 王诺 林新红)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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