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特刊|“诸葛汇” 消费纠纷难解,诸葛汇邀您“出招”

青岛日报2021年3月10日星期三第11版

诸葛汇·消费维权策

消费纠纷难解,诸葛汇邀您“出招” 

刚刚办了储值卡,却遭遇商家跑路;直播间买了东西,却遭遇“货不对板”;买的是精装修房,交房却秒变“惊装修”;超市导购吹得天花乱坠,回家发现是过期食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消费已然成为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经历,而消费中也会遇到一些麻烦。自从本报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开通以来,消费维权的留言确实不少,截至目前,平台和热线已收到近130条与消费维权相关的投诉,涉及价格欺诈、霸王条款、商业潜规则等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中主要集中在购房、购车、通讯消费、预付费卡消费等领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了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报今起推出“诸葛汇·消费维权策”活动,邀请广大读者、网友前往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客户端(扫描上方二维码)“直通12345”栏目留言,或发送邮件到邮箱qdrbyljdb@163.com,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对解决此类“不公”问题有何高见,都可以给我们来电、来信,提出意见、建议(留言请在标题前注明“诸葛汇·消费维权策”,编辑将择选摘登并提报给相关部门)。

留言热点

购房问题投诉持续上升

购房纠纷问题,一直是“直通12345”平台上投诉的焦点问题之一。其中包括城阳区流亭街道长城南路88号居之乐之小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市民在高新区红岛翠湖海月湾小区购房,因小区一直未开盘想退房退款,但至今未妥善解决;胶州市李哥庄镇鑫都合苑小区购房合同约定2019年交房,但因电梯、绿化和外墙粉刷等均未完工,导致整个小区至今无法交房等。

近日,观海网友“居之乐之业主”在“直通12345”平台留言:我是城阳区流亭街道长城南路88号居之乐之小区业主,开发商为了卖房子涉嫌虚假宣传。宣传广告上说,小区有学堂、活动中心等设施,但实际情况却根本没有配备这些设施。平台接到反映后,已将问题反馈给城阳区。

购车相关纠纷近期趋热

在“直通12345”平台,网友留言比较多的消费纠纷问题,集中在预付卡消费上。其中,消费者在市北区南昌路197号苏尚万车广场二楼某车行购买日产汽运轿车,车行比约定价格多收费;市民车辆追尾后维修过程中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在李沧区青岛荣达购买广汽30汽车,由于工作人员疏漏导致费用纠纷等问题被关注。

3月3日,观海网友bIrHOK在“直通12345”平台留言:3月1号,我的车在海底隧道内被追尾,交警处理完后,车辆送到4S店维修,对方保险公司(人保)拒绝维修,要求我方必须在他们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否则拒绝承担维修费用。但人保指定的维修点并非车辆厂家授权的正规维修点。接到反映后,平台马上转办给了相关市场监管部门。

小编贴士

投诉要及时、切实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致使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要求要合理、合法

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证据要完备、确凿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材料要书写清楚,文字工整,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所提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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