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1日讯 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需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
《通知》规定,要全面落实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合同价超过400万元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需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进行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承包、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纳入平台实名制管理范围。2021年3月15日前,规模以上项目和现场人员要实现平台管理应纳尽纳;依托省平台,进一步提升项目人员实名管理、银行专用账户、银行代发等管理制度的落实质量和标准,及时处置平台预警,做到平台预警“动态清零”,各区市要加大对预警消除滞后、预警沉积量大的企业和项目的处罚力度;强化对施工现场人员日常考勤的监督管理,确保平台内在建项目有效出勤率达到90%以上,各区市要对考勤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连贯、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此外,要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等手段,结合节后项目复工,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到岗率明显偏低或长期不到岗履职的,有针对性地核查该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
《通知》还提到,切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按照根治欠薪有关工作部署,与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顶格处罚,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依法接受对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欠薪问题的项目和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避免出现久拖不决和重复信访的现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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