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蒸熊掌被查,领刑3年的同时被判“60天生态环境公益劳动”
全国首例用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案件在青开启执行程序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2日讯 “由于当时法律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希望业界同仁能以我为戒,自觉依法依规经营,拒绝售卖野生动物菜品。”
3月12日上午,检察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专题普法活动暨适用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案件执行程序启动仪式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面对前来参加活动的酒店及餐饮企业负责人,涉案单位代表、崂山区某酒店经理吴某某公开做了表态发言。
今年1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崂山区某酒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赔偿因其破坏生态行为而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并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其中部分惩罚性赔偿要求被告以提供生态环境公益劳动的代偿方式来承担。该案系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3月12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崂山区司法局和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专题普法活动,标志着该案正式进入执行阶段,违法行为人的劳务代偿工作正式开启。崂山区内的35家酒店、餐饮企业的负责人到场参加。
期间,法官、检察官、市场监管人员和司法局聘请的律师结合发生在崂山区的真实案例,向大家宣讲了相关法律知识,对“野味生意”进行了风险警示。宣讲内容涵盖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餐饮行业常见法律问题、违法行为成本、检察公益诉讼等多个方面,引导餐饮行业自觉抵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合法合规经营。
宣讲结束后,吴某某在有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向崂山区5家餐饮企业实地送达了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单,完成了其首次惩罚性赔偿中的部分劳务代偿。依据方案,吴某某还将继续向崂山区辖区范围内120家餐饮业商户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禁食野生动物主题,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崂山区司法局将会同检察机关,分别对劳务代偿的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反馈和监督。劳务代偿结束后,市中级法院将在结合各方评价意见和监督意见的基础上,做出是否终结劳务代偿的决定。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白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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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9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崂山区某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系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适用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某中心赔偿破坏生态行为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83000元、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907500元;承担惩罚性赔偿99050元,其中74126元限期缴纳,24924元以被告指定二人每人提供六十日生态环境公益劳动的方式承担。
2017年至2018年间,青岛市崂山区某中心经理吴某某在未依法获得出售、收购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出售3条大王蛇、1只穿山甲中的2.5斤、4只熊掌,其中部分被作为菜品销售,部分被公安机关扣押。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扣押的大王蛇为孟加拉眼镜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棕熊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据吴某某称,之所以卖穿山甲、熊掌等野生保护动物,是因为有客人提出来要吃,该觉得服务行业要尽量满足客人要求,就联系买了,并不知道是违反了法律。
2020年8月20日,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以吴某某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向青岛市崂山区法院提起公诉。10月28日,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发现该艺术中心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既造成了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的减少,也对地区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环境平衡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20年11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青岛市检察院,经诉前公告程序,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相关社会组织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这一民事公益诉讼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岳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