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5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印发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对学生作业、学生睡眠、德智体美劳发展、招生分班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明确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能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也不能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个小时、9个小时、8个小时。
部分条款细微调整
《基本规范》体现五大创新点
据介绍,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发展进入更加注重质量和内涵的新阶段,但是重智育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重分数轻素质的问题依然突出,违规办学、超前教育、过度教育等短视功利行为依然存在,不符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要求。近年来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都反映出,社会各界对于学校办学行为比较关注。
今年2月,省教育厅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十五条规定》文件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隔不到1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正式出台。相比征求意见稿,其中部分条款做了一定细微调整。
《基本规范》共15条,围绕学校办学方向、全面发展、招生分班、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创新点主要包括在定位上体现“统筹设计”、在内容上突出“全面育人”、在要求上注重“放管结合”、在体系上强调“突出重点”、在实施上考虑“易于操作”。
重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每名学生要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基本规范》提出,要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同时,要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加强因材施教,各班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记者注意到《基本规范》还将德智体美劳发展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要求引导学生科学锻炼,课间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诊断反馈性作业教师全批全改
不能用手机布置作业
《基本规范》还同时关注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等问题,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设立重点班。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
学生、老师减负也一直非常受关注。相比征求意见稿,《基本规范》中关于作业管理的条款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而征求意见稿中是要求书面作业全批全改。同时要求,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还强调为教师减负,“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减轻教师额外负担”。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小学生睡眠不少于10个小时
晚上休息时间不晚于21:30
学生睡眠问题近年来也非常受关注。《基本规范》要求,要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
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
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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