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6日讯 “警官,我没有喝酒,我不会跑。”“警官,我想要喝点水,去洗手间。”“我想要重新再抽取一管血”…… 近日,在市南交警设岗夜查酒驾的一次行动中,驾驶员逄某“戏精”上身,为躲避检查上演了一出“闹剧”。
3月4日22时20分许,青岛交警市南大队香港西路中队交警在延安三路与江西路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UEX8**的车辆行迹可疑。驾驶员在看到前方有交警设点夜查时,立即改变行驶路线,欲倒车反向行驶。执勤交警拦车询问,发现车内酒精气味浓厚,遂要求驾驶员逄某立即下车接受检查。
“警官,我没有喝酒,你放心我不跑。”面对交警的询问,逄某声称自己没有喝酒,且会配合交警的检查工作。可是在酒精测试仪的检测下,逄某的谎言露了马脚,仪器显示逄某体内乙醇含量竟高达15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当交警拿着仪器请逄某确认时,逄某又耍起了另一番花样。逄某先是说自己口渴要求喝水,又表示要去洗手间。检查过程中,交警多次解释要等到抽血后才能喝水,但是逄某依旧多次提出喝水的要求,完全不理会交警的解释。
在医院验血的过程中,逄某又开启了他的“戏精”表演。当交警要求逄某在验血报告书上签字确认时,逄某通过不停地询问医院名称、护士名字、血液参数等问题拖延签字程序。在交警的一再解释下,逄某竟然还提出想要重新抽血来试图拖延时间和逃避签字。
通过抽血检测,鲁UEX8**号车驾驶员逄某体内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逄某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将受到刑事处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通讯员 白亮 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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