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会上获悉,与原有资金补助政策相比,《方案》通过增、减、调相结合,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聚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共设立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助、城乡日间照料设施运营奖补、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奖补、养老服务创新试点奖补4大类9个补助项目,确保省级财政资金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
更加注重失能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介绍,《方案》优化了补助方向,取消了普通型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助开办补助,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对护理型床位建设的补贴标准。
根据《方案》,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补助标准最高提高48%,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每张租赁建设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2400元-4800元提高到3000元-5000元。对于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保留并大幅度提高了对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对一星级及以上民办和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
《方案》在政策导向上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求,鼓励引导优先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
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
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方案》增加了对城乡日间照料设施的运营奖补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省级分别按照每处每年不高于12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由各地统筹相关资金,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奖补,有利于盘活利用设施资源,为老年人家庭提供更便捷、更丰富、更优质的服务。同时,将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标准,与等级评定结果挂钩,根据养老机构等级给予0.8倍—1.2倍差异化奖补,建立起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长效化运营奖补机制。好的多补,一般的少补,达不到星级标准的不补,有利于激发养老服务组织提升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不断优化服务、提档升级。
支持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养老服务人才是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方案》注重支持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行业的奖补政策中,将奖补范围从本科、专科毕业生扩大到中职及以上毕业生,从入职养老院扩大到入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且提高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补贴标准。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入职奖补。这些举措有利于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入养老服务行业,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责任编辑: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