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3日讯 今天,省教育厅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今年我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将分两批次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可进行认定报名。
据介绍,教师资格证认定第一批次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网报时间为3月23日8:00—4月1日17:00;第二批次受理范围为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网报时间为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人员须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实习编辑:杜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