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21年底实现市级和各区市人大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全覆盖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021年底实现市级和各区市人大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全覆盖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3日讯 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介绍了向常委会报告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全国人大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市级人大常委会最迟在2021年上半年前开展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尚未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县级人大常委会最迟于2022年实现向常委会报告全覆盖。

自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以来,我市共对513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审查,共有25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其中,十六届人大以来共计对115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登记备案和审查,含30件政府规章、4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45件区(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共有13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以及文件中涉及行政机关权力责任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特别是对文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进行重点审查。

“目前,对报备范围和审查标准的把握还不够准确,‘只备不审’现象依然存在,主动审查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张桂芹说,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向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制度,2021年底实现市级和各区市人大开展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健全分工协作和信息共享的审查机制,健全督促纠正机制。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将监察委、法院和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到备案审查范围中,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大主动审查工作力度,探索建立第三方为依托的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3月下旬将举办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提升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全省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建成的基础上,巩固完善数据收集等功能,提升工作效率和水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佳旎)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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