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海快评 | 银行强制客户向私人公司转钱,算哪门子慈善?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评论员 王学义

办理手机短信通知业务要先给文化公司转账1分钱,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南通货隆支行的这波操作引起了客户的警觉。“把钱转给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还告诉我是为了让我享受慈善的乐趣。这样的解释令人啼笑皆非。”3月22日,当事人许先生向媒体表示,事发已近1个月,货隆支行始终未给出正式回应。

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慈善意识越来越强,但这种被银行强制“做慈善”还是让人难以接受。许先生说,今年2月25日,因要开通医保卡及手机短信通知,他的父亲到建行南通市海门货隆支行柜台办理业务。工作人员用他父亲的手机进行操作。差不多过了一周,家人登录老人手机银行发现在办理业务时有4次1分钱转账记录,但老人并不知情。这四次转账的对象均为南通木马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马文化”)。而许先生投诉后得知,给木马文化转账是做慈善;南通分行要求南通地区所有的建设银行都要从用户卡中转账给木马文化;转账的公司一共有两家,木马文化只是其中一家,另一家是个旅游公司。

每次转1分钱,总共4分钱。这点钱似乎不值一提,但凭什么从别人账户里拿钱去“做慈善”?而且,也根本看不出木马文化跟慈善有什么关系,储户怎么知道自己的钱是用于慈善了呢?如同许先生所质疑的,“一个人4分钱,南通的建行客户也有几十万人,这样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涉事银行的做法显然已涉嫌违法。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在储户办理业务时,商业银行不能附加法律法规要求之外的条件,更没有权利对其资金进行处置。

同时,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88号令)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泄露储户储蓄情况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代为查询、冻结、划拨储蓄存款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纠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涉事银行这种“慷他人之慨”的行为,绝非小事。然而,在媒体聚焦之下,涉事银行居然还能一直不予回应,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傲慢?对此,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及时介入调查,看看所谓“做慈善”的盖子里到底是什么?对侵害储户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需及时制止,给公众一个说法,给储户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王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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