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6日讯 记者今天从胶州市民政局获悉,为了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胶州市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
补贴标准
(一)对80岁至89岁(1941年1月1日-1932年12月31日出生)的胶州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二)对90岁至99岁(1931年1月1日-1922年12月31日出生)的胶州户籍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百岁以上的胶州户籍老年人每月600元;
(三)已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
办理流程
(一)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本人页复印件(两个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青岛农商银行的银行存折(卡),到所在的村(居)办理申请;
(二)村(居)工作人员审核后交给各镇(办),由各镇(办)填写《胶州市80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不含低保老人),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并签名和加盖镇(办)公章后,报给市民政局审批;
(三)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每季度及时进行发放。
据悉,胶州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养老工作为依托,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满足老年人所需,使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切实为老年人谋福利。联系咨询电话为:82206066。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锡复春 实习生 胡惟瑜)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