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消费渐成城乡居民生活新时尚,青岛摘得国家文旅消费示范“金招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日讯 今天上午,在文旅部举办的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培训班上,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陶兴成代表青岛市政府捧回了象征荣誉和成就的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奖牌。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王晓峰、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心富出席颁奖仪式。

2020年1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青岛市成功入围首批15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时隔3个月后,青岛被隆重表彰,并进行了经验交流。据悉,此次进行的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培训班包括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授牌、专题培训两部分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第一批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统计总局相关部门应邀参加了培训。专题培训对近期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重点工作、文化和旅游消费理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型文化和旅游业态及新消费模式、消费金融及支付便利化、消费数据监测分析等做了经验交流和分享。

记者从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我市文旅消费整体工作连年走在前列。2016年6月,青岛市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一次)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自2018年起,我市连续三年以市办实事的形式高质量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不断激发城乡居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拉动经济增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年来,市、区(市)两级文旅惠民消费活动累计发放政府补贴资金8300余万元,惠及群众500余万人次,直接拉动文旅消费3.3亿元,间接实现经济效益116.3亿元。据统计,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904元,同比增长12.9%,增长率位列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八项指标之首,成为引领岛城消费的新引擎。2020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创新开展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实现省、市、区(市)、企业四级联动惠民,共筹集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补贴资金106518.51万元,214.27万城乡居民参与活动领取补贴,97.76万人次使用补贴3710.72万元,直接带动文化和旅游消费19248.9万元,直接实现经济效益达到56127.42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拉动比达到1:18.71,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下一步,青岛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促进活动。强化平台思维,利用青岛市文旅消费公共服务平台等,与全国性媒体单位对接,与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加大惠民力度,增强文旅消费活动的便捷性;通过大数据信息全量采集管理,实现补贴资金的有效监管和精准使用;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胶东经济圈惠民一体化,扩大文旅惠民“朋友圈”,更大限度激发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有效带动夜间消费、淡季消费,擦亮文旅惠民品牌,引导文旅消费成为城乡居民生活新时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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