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及以上人群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暂不推荐18岁以下接种

4月3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召开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3月29日,国家发布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哪些新的规定。

相关负责人解答,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调整了两剂次的时间间隔。目前我省使用新冠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分别由两个企业生产,全程均为两剂次,两剂次间隔分别为2-4周和3-4周。指南发布后,灭活疫苗两剂次间隔统一调整为大于等于3周,要求第2剂应在第1剂后8周内尽早完成接种。

二是明确了新冠疫苗的补种原则。指南要求,如果没能及时接种第2剂新冠疫苗,要尽早补种;即使第2剂延迟接种的时间比较长,也仅需补种未接种的剂次,无需重头开始接种。

三是提出了60岁及以上和18岁以下人群的接种建议。指南指出,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建议其接种新冠疫苗;目前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新冠疫苗。

四是提出了特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建议。根据指南,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如果在怀孕或在未知怀孕情况下接种了疫苗,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疫苗而终止妊娠;哺乳期妇女,如果有较高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建议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可继续母乳喂养。免疫功能受损人群可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五是明确了不同企业疫苗的替代原则。指南建议现阶段用同一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如遇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企业疫苗完成接种,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企业的疫苗完成接种。

目前,我省已对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了指南的技术培训,同时根据指南修订了我省新冠疫苗接种的知情同意书。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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