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山东已接种新冠疫苗1002.3万剂次815.4万人

4月3日上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马立新介绍,截至4月3日上午8:30,全省累计采购疫苗1141.6万剂,到位1034.1万剂次,接种达到1002.3万剂次815.4万人,日接种量最高值(3月31日)达82万剂次,接种剂次总量居全国第二位。

目前,海关检疫、口岸和“冷链”等从业人员已实现接种全覆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接种率已经超过70%,卫生健康系统接种率达到91%。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通过多种方式增设接种点,迅速提升接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常规接种单位,通过在医疗机构增设接种单位、在体育馆和展览馆设立大型临时接种点、成立“流动接种队”等多种方式。截至4月2日,全省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固定接种点3552个(其中常规接种点2509个,临时接种点870个,大型接种点173个),流动接种队1126支,接种台/接种单元1.3万个,均达到“四有”标准;配备接种人员5.3万名,全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全省日接种能力达到130万剂次。

加强配套保障,疫苗接种信息全链条闭环管理。全省完成新一轮冷链设备更新,每个市至少配备1辆冷链运输车,每个县(市、区)至少具备1辆疫苗运输车,每个接种单位至少配备3台冰箱。

同时,我省做好优化疫苗接种服务。在疾控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并实时更新疫苗接种点地址和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实时查询。综合利用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提供预约服务,居民可在线自助建档,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或扫码即可接种。

马立新介绍,分类推进重点人群接种,力争实现18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持续推进重点城市以及口岸县(市、区)城市接种工作,发挥教育、民政、交通、文旅、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业管理优势,组织单位做实做细信息摸排登记和接种服务工作。通过在商业楼宇、大型商超门外张贴不同颜色分级标识、创建安全放心接种单位等方式,鼓励重点行业人员主动接种。

针对清明节、五一等重要节点,我省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抓好输入风险防范,全面做好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鲁人员排查随访、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持续引导社会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巩固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大众日报记者 王凯)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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