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现场•回访|相关部门回复宣传栏未占用盲道,居民仍是不解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4日讯 近日,观海网友通过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栏目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附近人行道盲道上被安装了宣传栏”问题。

3月26日,记者来到鞍山一路,看到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人行道上共装有3个宣传栏,其中幼儿园大门左侧的两个宣传栏紧贴盲道安装,大门右侧的宣传栏则直接安装在盲道上。

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右侧宣传栏

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左侧宣传栏

4月2日,观海网友收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市北中队执法人员已到现场,该宣传栏未占用盲道。

相关部门回复

4月3日,记者再次来到了市民投诉中所说的市北区嘉定路幼儿园现场进行探访,发现在幼儿园的大门右侧,警务宣传栏安装在盲道上。

据了解,早在2001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并于2012年进行优化完善,规定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等障碍物0.25-0.5米处,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宜避开井盖铺设等。(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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