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治理商贩“冒市”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吴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湾小区周边多条道路存在乱占人行道经营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接到反映后,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立即部署薛家岛执法中队对该处进行巡查。中队执法人员和物业公司人员组建队伍,加大每天的巡查力度,对屡教不改的,将按照三步走法律程序依法查处。同时,联合公安人员介入管理,不定时进行联合集中整治。另外,根据目前维多利亚湾辖区复杂特点,上报上级部门,研讨治理方案,持续跟进管理。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吴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郑州路农贸市场和青岛科技大学门口摊贩占路经营问题。
市北区回复: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已加大对郑州路农贸市场和青岛科技大学门口区域及周边的巡查执法力度,对占路经营等情况从严规范治理。同时,约谈郑州路农贸市场管理单位,指导并督促其加大市场管理和服务力度。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于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上苑路、顺和支路至重庆中路之间路段多家汽车修理厂将废弃轮胎堆放在人行道上的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李沧区综合执法局现场处理,已责令涉事店铺限期整改,同时告知涉事人加强门前三包管理,避免扰民。李沧区综合执法局将在上苑路、顺和支路至重庆中路路段安排队员,进行错时执法、不定时巡查,防止影响市容市貌等不文明现象回潮。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观海网友留言,反映李沧区京口路绿地香颂小区南门门口摊贩占路经营问题。
李沧区回复:李沧区综合执法局针对此处夜间占路经营问题,安排辖区中队执法人员对此区域进行了清理,并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元宁路与乐海路路口,道路两侧被游商浮贩占据,造成交通堵塞问题。
城阳区回复:城阳区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对该区域进行重点整治。一是加强执法,主要是引进市容秩序服务外包,现已完成招投标程序,人员近期就能上岗,不间断对该区域进行巡查执法,坚决取缔不配合及扰民严重的商贩;二是加强疏导,探索在该区域设立便民市场(怡海路便民市场),本着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将占路经营户纳入市场规范管理,解决周边居民的生活需求。目前,正在调研协调沟通中。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奋进路台头社区路段,每逢大集有摊位违规占路经营的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辛安街道执法中队调查核实,辛安街道台头大集由台头社区进行具体管理。逢集时,部分商贩在大集门口聚集,赶集人员横穿马路,道路两侧乱停车现象日渐增多,导致该路段道路拥堵。辛安街道执法中队每逢大集均通过定人定岗、错时执法、守巡结合等方式对“冒市现象”进行整治,但问题没有得到根治。下一步,辛安街道执法中队将在继续加强巡查管控的基础上,联合社区、交警等部门对该处进行联合整治,解决该问题。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韩先生留言,反映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高戈庄村主大街,每逢大集时有商贩占路问题。
即墨区回复:针对高戈庄村集市占路经营现象导致道路拥堵情况,鳌山卫街道将加大执法力度,安排专人管理集市经营秩序,实行规范化管理,方便群众出行,及时疏导集市附近路段的行人与车辆,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治本之策。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平度市青岛路与锦州路交会处一家木材市场,沿路商户和游商浮贩占路经营问题。
平度市回复:经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发现,市民所反映的位置是平度市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集体土地,是20世纪80年代末形成的木材交易销售点,现有20多家经营木材、门窗的商户。从现场来看,该销售点进出道路并不宽敞,大型车辆出入相对困难。对此,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木材市场及周边商户进行了宣传规劝,要求将货物规范堆放,恢复了道路畅通。下一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村委进一步加强对木材市场及周边的日常巡逻和检查,如发现游商浮贩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确保道路畅通。
绿化带脏乱问题已整改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四方路与芝罘路路口一棵行道树向行车道方向倾斜,存在倾倒危险问题。
市北区回复: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已联系市北区美丽街区示范区项目施工单位,让其尽快将此倾斜树木移除,消除安全隐患。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张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滨县路52号门口至利津路三处花坛内,绿植稀疏、冬青缺失、垃圾遍地问题。
市北区回复:大港街道办事处现场查看该处花坛后,确认该处属于绿化部门铺设和养护,非周边物业小区所属并管理。街道一方面协调环卫部门对该处垃圾进行了清理,另一方面将该处绿植缺失情况向绿化部门进行了反映。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郭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孟庄路北站公交车站附近一处绿化带内脏乱问题。
市北区回复: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已经安排人员现场落实整改。因公交车站人流量大,后续将加大保洁力度,及时清理绿化带卫生。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朝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凰墩山路农民公寓小区东侧绿化带中绿植被挖出,无人清理和补栽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现场落实,成捆堆放在该处的枯枝为附近居民捡拾的柴火,非集团挖出未栽种的绿植。集团已在附近小区张贴公示,请附近居民尽快清理。如无人认领,集团将进行清理。目前,该处正在进行自来水管道施工,工期为3月30日-4月9日,施工区域已设置围挡。工程结束后,集团将对施工区域及周边进行绿化补植。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李女士留言,反映有人经常向李沧区兴文路绿化带内扔垃圾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李沧区城市管理局落实,兴文路绿化带垃圾已清理完毕。后期,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垃圾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确保该区域绿化带干净整洁。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刘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旭辉银盛泰·正阳府小区东侧道路,大量游商浮贩摆摊,踩踏绿化带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现场执法了解,该处的游商浮贩主要为附近工人提供午餐。城阳区已安排执法人员每天10点定点值守,对现场商贩进行整治、取缔。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逄先生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东方华庭小区北门外绿化带一侧布满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经落实,东方华庭小区北侧绿地为道路提升整治工程内容,暂未移交到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管护。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已协调绿地养护单位对绿地内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联合综合执法中队、小区物业公司对乱堆放杂物进行了清理。下一步,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督促养护单位做好管理,及时清理垃圾。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城阳区夏庄街道源头公交车站附近违法停车破坏绿地问题。
城阳区回复:城阳区已对违法停车车主下达了移车通知,并要求以后禁止违法停车。近期,城阳区将对该处绿化带裸露土地进行补植,补植后将对绿化带设置护栏围挡,计划于4月中旬完成。
雁山桥信号灯还在优化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观海网友孙先生留言,反映四流中路(兴义路到兴义支路段)道路交通标线不清问题。
李沧区回复:3月31日,李沧区城市管理局安排施工人员对四流中路车行道坑洼破皮等病害进行维修,后期将继续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发现病害及时处置。交警李沧大队与李沧区城市管理局沟通,该道路近期将进行翻修,待道路修整完后将统一施划道路标线。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观海网友“你还好吗哈”留言,反映市北区劲松四路南向北过合肥路路口后,仍限速每小时30公里问题。
市北区回复:根据《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路网规划》,劲松四路为城市次干路,承担交通集散及服务功能。经对接该道路设计单位——青岛市市政设计院了解到,城市次干路的设计车速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为30km/h、40km/h、50km/h,但同时需要综合考虑道路线型、纵坡、道路两侧地块性质、道路沿线交叉口及地块出入口间距等因素确定。劲松四路道路线形由《青岛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确定,最小圆曲线半径为300m,相对较小;道路纵坡根据现状合肥路、现状滁州路、规划同德路、现状小区及现状地形标高进行设计,临近合肥路交叉口段纵坡5.58%,临近滁州路交叉口段纵坡5.06%,坡度相对较大且接近规范要求的道路最大纵坡6%的要求。劲松四路两侧主要为现状小区及医院,道路西侧现状阳光山色小区南北两个出入口间距较近且处在坡度较大段;道路起伏及纵坡较大,小区出入口间距较近,车速过快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市政设计院认为,劲松四路设计速度按下限选取,即30km/h。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张女士留言,反映市北区湖清支路与湖清路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问题。
市北区回复:湖清路(金华支路至湖清支路)路宽10米,现状双向两车道,双侧设有停车泊位,周边有启元学校两个校区,针对此处行人通行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结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已拟定实施方案,近期将组织整改。水清沟街道已安排湖清路社区平安志愿者在上下学时间,加大巡逻力度,注意安全疏导。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王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重庆南路拐向山东路是个环行道,交通信号灯停用问题。
市北区回复:雁山立交桥作为连接山东路、重庆南路、温州路和瑞昌路交汇的重要节点,通行车流量较大,且各进出口位置车流交叉冲突严重。高峰期间通行压力大,易引发区域性拥堵。前期,通过对环岛信号方案进行仿真模拟发现,因雁山立交桥是中心连接点,与上下游交叉口距离较近,其匝道和环岛内排队空间有限,且现有重庆南路一线、瑞昌路一线信号运行周期不同,导致协调方案不匹配,运行效果不佳。为保证桥面车辆行驶流线及运行效果,交警部门正在持续对该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待方案完善后将调试运行。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殷女士留言,反映西海岸新区王台镇204国道靠近道安路路口位置没有交通信号灯问题。
西海岸新区回复:该条道路不能增设交通信号灯。如果在此处安装信号灯就会导致前后两处信号灯距离太近,所以不适合再安装信号灯。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袁女士留言,反映胶州市香港路与泉州路路口右转车道也可直行,影响通行效率问题。
胶州市回复:胶州市城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联合交警部门和设计单位现场查看、落实,并计划近期对香港路与泉州路路口重新施划,将直右车道施划为右转专用道,同时将相应车道导向提示牌进行更换。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徐女士留言,反映胶州市开发区小学南侧兰州东路没有交通信号灯问题。
胶州市回复: 经现场查看,胶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已在该学校周边道路(希望街、滕州路、兰州路等)安装了“学校驻地,减速慢行”提示牌,且希望街与兰州路路口已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停止线。下一步,将安排辖区执勤警力在上、放学期间到该路段进行交通疏导,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师生道路交通安全。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张先生留言,反映崂山区株洲路与新源路丁字路口交通标志牌不完善问题。
崂山区回复:崂山公安分局立即安排人员现场调研,后期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该路口的交通标志牌进行增设优化。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市民李先生留言,反映市北区辽源路与桦川支路路口附近的交通标线不清问题。
市北区回复:经交警市北大队落实,此路段由区城管局市政公司负责翻修。大队已经与城管市政部门取得联系,其称此路段刚刚进行了沥青路面的铺设,按照进度,将于近期进行道路标线恢复工作。交警部门就标线缺失的隐患已经函告城管局,督促施工单位尽快进场进行标线施划和恢复。
小区漏水管道已经修好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网友X7g+oV留言,反映城阳区流亭街道正商蓝海港湾小区37号楼负一层漏水问题。
城阳区回复:经对接物业公司落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3月27日晚发现漏水问题,排查发现该栋楼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管道内压力过大导致漏水问题。物业公司已第一时间向该楼相关业主逐一协调疏通事宜。但17户业主中,仅有3户同意疏通管道并分摊疏通费用。城阳区与物业公司沟通,由其先行垫付疏通费用,及时维修好漏水位置,后期再向剩余14户业主收取分摊费用。目前,该管道已疏通。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张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伟东幸福之城二期物业管理混乱,门禁坏了很久迟迟未修理问题。
李沧区回复:根据居民反映的问题,虎山路街道及社区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将居民反映的问题全部反馈至物业公司,要求其制定解决方案。物业公司曾于2020年7月26日对小区所有单元门禁进行了更换或维修。目前,门禁系统因电子产品老化及人为破坏等原因存在故障,已不具备维修条件,需重新更换,物业公司已进行线路铺设工程,正在对接厂家购买新的门禁系统,预计四月底前完成调试并投入使用。对于楼道宣传栏张贴的杂乱广告,物业公司正进行全面清理。截至2021年3月31日,车库监控全部正常运行,其他部分监控,维保单位正在维修。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单先生留言,反映李沧区湘潭路街道十梅庵社区梅庵新居小区内多数路灯不亮问题。
李沧区回复:经查,小区路灯归市路灯管理处管理,社区已于3月26日与市路灯管理处进行沟通。按工单派发,路灯管理处施工队已于4月2日将前期发现的两处故障灯中的一处修复完毕,施工队将继续对另一处和新增两处进行维修,争取尽快修复。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李先生留言,反映市南区龙泉路3号3单元内的公共电路故障问题。
市南区回复:经落实,龙泉路3号3单元居民楼前期欠缴电费导致单元门门禁及楼道灯无法正常使用,近日,该楼楼长已组织逐户收缴公共用电电费,并上缴至国家电网。4月1日,单元门、楼道灯已可正常使用。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刘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泸州路监理宿舍小区内中心花坛围墙损毁严重问题。
胶州市回复:接到市民刘先生留言后,已安排分管同志带领物业环卫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了现场落实。为给小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经研究形成了如下处理意见:1、全面清理小区南面占用公共区域种植的蔬菜,以及此区域的垃圾。通过张贴告知书,通知小区业主先自行清理,逾期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处理。2、由辖区居委会牵头,向业主征求意见,共同集资对公共区域花墙进行维修。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出保修期后,公共区域损坏维修和管理由业主共同承担。有维修意愿的业主可以到居委会报名。3、积极征求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争取将该小区早日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一并硬化整修,彻底解决上述问题。4、物业环卫办和辖区居委会牵头指导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按照程序聘请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该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
●3月31日,本报10版刊发刘先生留言,反映胶州市广州北路向阳乐园小区楼道内有大量通信、电力线缆垂落或缠绕,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胶州市回复:移动、联通、电信三家的杂乱线路已完成整改;星科宽带杂乱线路正在整改;由于长城宽带已退市,无法联系。
往期回复
●3月24日,本报9版刊发邱先生留言,反映前海一线钓鱼的人越来越多,影响城市形象问题。
市南区回复:青岛市目前没有禁止岸边垂钓的法规规定,也未出台相应的垂钓管理办法。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区综合执法局沿海景区中队长期与海滨管理处联合开展日常巡查,对捕鱼群众进行宣传规劝。下一步,中队将继续加大巡查频次,对相关群众进行规劝管控,确保景区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