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为农民工追讨欠薪87万余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6日讯 “俺来青岛打工多年,第一次遇到老板拖着工资不给的事儿,又碰巧儿子要结婚用钱,可把俺愁坏了,多亏法官做工作,让俺及时讨回工钱,这桩心事总算了了!”4月6日,在李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农民工吴某收到工资到账短信后高兴道。今天,李沧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案款发放活动,为6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7.6万余元。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青岛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吴某某与55名农民工曾为被告进行装修,可是装修完成后,被告一直拖欠劳务费,经55名农民工授权,吴某某与被告签订了和解协议,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及期限,但是被告未按约支付款项,经索要无果,吴某某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查案情后,发现被告共欠付原告在内的56个农民工劳务费共计87万余元,拖欠金额从7000余元至2万余元不等。法官多次与被告沟通,考虑疫情影响及公司经营困难等因素,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付款方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被告同意于十日内支付7万余元,后续的80万元自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每月月底前支付10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法官及时督促,被告按约履行了第一笔付款义务。

因该案涉及农民工较多,经吴某某与其他农民工商定,本次案款优先发给家人患重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农民工。案款发放现场,到场的农民工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了领款手续,登记确认后,工资款打入指定的银行卡账号。法官将继续督促被告履行后续付款义务,并及时将案款发到农民工手中,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优先保全、优先执行、优先发放。同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司法程序保障民生权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清皓)

责任编辑: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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