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责改文书14份、处罚3家单位!青岛开展4月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7日讯  6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区市、相关部门采取“宣传+检查+执法”齐步走的方式,在全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对公共机构及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混装混运等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198人,检查点位204个,下达责改文书14份,对3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家岭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在金家岭街道商务二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商务二区内商务写字楼四分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是否齐全、标识是否符合规范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情况等重点问题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不符合垃圾分类规范的问题当场指正并下达责改文书,指出需要尽快完善的内容,要求责任单位重视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提升单位垃圾分类质量。

据悉,我市将持续加大对公共机构及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确属违法违规的,将严格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积极推动垃圾分类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对辖区垃圾清运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紧盯收运环节中无资质运输、混装混运、泄漏遗撒等突出问题,有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落实责任,推动全社会垃圾分类习惯养成。(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文/图)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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