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7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自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获悉,2021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将于4月10日至4月19日发售。届时个人投资者可以携带个人国债账户、资金账户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储蓄国债承销行营业网点柜台进行购买,也可以通过部分储蓄国债承销行的网上银行办理。
本次国债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三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两期国债均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6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2021年4月10日起,我市将有部分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投资者无需前往银行柜台进行办理兑付,银行将于到期日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本金和利息,具体可联系咨询购买银行网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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