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了!青岛市城市防汛办下发通知:大排查、大整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9日讯  4月1日我国进入汛期,国家气候中心预测预计今年主汛期,主要多雨区在我国北方。为充分做好城市防汛汛前准备工作,近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自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全面细致地对我市城市防汛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切实保障好今年我市城市运行安全。

根据通知要求,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巡检,重点对城区河道、排水泵站、排水管网、明沟暗渠、雨水口进行一次细致、彻底排查,做好清淤疏浚和维修养护工作,强化城市易积水路段、区域的治理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排水泄洪能力,保障汛期的排水通畅。

根据工作职责对城市低洼地段、危旧房屋、危险围墙、下沉式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检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漏)房屋、公共场所等,要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组织开展一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隐患整改的自查工作,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山体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做好在建工地的汛前检查工作,在建工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指导、监督,重点检查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市政工程,及时清理因施工造成的河道淤积、排水沟渠堵塞等问题。

开展城市供水、供气、道路、桥梁、供电、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防汛抢险落实的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生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做好抢修抢险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的准备,确保能够及时排除故障,保障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刘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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