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9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西海岸新区获悉,新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央、省市和工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人大职能,制定出台了《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常态化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在全市人大乃至全省人大层面,首次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职责,支持推动管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新区各级人大代表对新区内承担营商环境建设职责的功能区、机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常态化监督,围绕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收集、反映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办法》还明确了问题收集、问题转办、效果评价机制,建立起完善的监督运行机制。
根据《办法》,代表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通过书面、网络和当面反映三种形式收集。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区“护航行动”专班办公室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形成工作联动,将代表提出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与意见建议随时转交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常态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不同方式反馈给代表本人。此外,对于代表特别关注或强烈反映的问题,领导小组将根据职责分工指定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牵头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得到解决和回应。
为保证监督工作质效,《办法》明确了效果评价机制,通过对代表进行随机回访、由各镇街人大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对被监督对象进行评议、在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均在事后向工委区委报告并转交管委区政府。
据悉,近年来,新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代表建议督办,打出了监督和代表工作“组合拳”,体现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彰显了区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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