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方式等一目了然,《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正式印发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4日讯 日前,《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正式印发,这也是2018年首次发布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后的再次修订,基本涵盖了当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所有事项。“为进一步扩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类别,尽可能地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全面细致的目录指导,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事项行政监督部门,我们启动了本次修订工作。”青岛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处长刘启武介绍道。

与以往相比,此次发布的《目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项目类别进一步扩展。由以往的6大类扩展为9大类,并明确了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全部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二是首次明确了列入《目录》各事项的行政监督部门。明确由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依法依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前置条件、交易方式、交易程序、监督方式等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监管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定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强化公共服务定位,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

青岛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录》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下步,市行政审批局也将通过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流程,积极引导《目录》内交易项目纳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断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水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余博)

责任编辑:荣潇

分享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