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对这15项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最迟7月底前完成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9日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决定将15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纳入青岛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271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2021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5项决策事项,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决定纳入青岛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完成。

目录责任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5个部门,主要决策事项为各行业领域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其他相关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根据《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薛华飞)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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