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解读
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校与其他10所高校继续开展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将5月18日前完成。为更好让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现做解读如下。
关键词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夏季高考生源,总计15个专业,计划数为150名。
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后公布为准,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重要变化:新增功能材料、朝鲜语、工业工程三个专业30个招生计划,其中朝鲜语、工业工程专业无选考科目限制。
关键词二: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全部合格(2019届及之前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要求6A4B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请报考:
1.一类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规定的部分赛事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详见章程)
2.二类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语言、文学方面有兴趣和专长并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其他能证明自己特长或潜质的写实性材料,如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等。
重要变化:选拔条件较以往范围扩大。
关键词三:报名方式及材料清单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招生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 学生报名材料清单与要求如下:
(1)加盖中学公章的《青岛科技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考察探究活动、自主选修学分学习情况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与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撰写,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要求本人手写,代笔和打印无效);
(5)《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所填内容要求本人手写并加盖中学公章)。
关键词四:选拔程序与录取办法
1.初审: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以专业为单位对考生申请书面材料进行初审。
2.综合素质测试:测试方式为面试,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
3.入围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1年统一高考。录取批次安排在提前批录取,高考成绩须达到山东省2021年普通类一段线且不低于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线下20分。
4.在填报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时,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志愿,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5.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并择优录取,单项成绩顺序依次为: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
关键词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5月10日上午9:00至5月17日下午16:30,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完成报名;
2.初审结果查询:6月5日前;
3.网上确认考试: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2日下午18:00
4.现场报到:6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5.学校综合素质测试:6月20日(具体时间以现场确认时公布为准);
6.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6月23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关键词六:创新人才培育高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青岛科技大学在全国排名第75名,比2019年上升24名;山东省内排第4名,上升2名;省属高校排第2名,上升2名,排名位次不断提升。《2016-2020年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显示,青岛科技大学位列全国第56名,山东省内排第5名。
近年来,学校根据“全员参与、分类实施、协同推进、精准施策”的原则,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创新创业教育,高度重视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不断加大对学科竞赛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了全校师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形成全过程、广覆盖、普受益、可持续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夯实了青科大学科竞赛在全国和省内高校排名中的位次。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结合“十四五”规划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规划,多举措鼓励和支持全校师生参加各级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不断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其它综合评价招生事宜请参见学校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办公电话:0532-88957996
2、E-mail: zsb@qust.edu.cn
3、青岛科技大学招办微信公众号
4、青岛科技大学招生咨询QQ群:
5、青岛科技大学招办网站:
https://zs.qust.edu.cn/index.htm
附件: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扫描二维码获取
责任编辑:单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