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0起!青岛健全新型环境监管执法机制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3日讯 生态环境保护重在生态环境管理,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则是生态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4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一季度,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执法安检查、“春雨行动”、保障环境安全、水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企业414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0起,处罚额2345万元,对3起严重环境违法和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指导服务企业解决问题660个。

据悉,“春雨行动”集中执法检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围绕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和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保持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企业普法,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行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重点检查了排污许可证填报内容与实际一致性情况;排污许可证提出的自行监测、台账记录、环境管理等要求落实情况;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中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对排污许可证中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进行复核。

今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印发了《2021年度青岛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和专项执法等方案,在全省率先完成52个点位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改造联网工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通讯员 朱耿明)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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