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涉嫌信息网络犯罪,缘何不予起诉 ?司法温情助他回归社会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4日讯“我怀着无比羞愧的心情写下这份思想汇报,以表达我对自己所犯下错误的深刻认识,这是一次十分深刻的教训,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耻辱......”这是被不起诉人陈某主动邮寄给办案人的思想汇报中的几句话。

莱西市检察院今天发布了这起相对不起诉案件。

2021年2月,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叶某等21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时,承办人发现本案中陈某这名身份特殊的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审查,陈某2020年5月份毕业于某某师范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参加了事业编考试,在准备面试期间,考虑到家庭负担较重,为给父母减轻压力,听信朋友洪某拉拢,提供个人银行卡并参与为赌博网站转移资金100余万元,获利1500余元。如果对陈某提起公诉,无疑将给这名刚迈出校门的大学生留下人生污点,对其个人发展和家庭都将是沉重的打击,为体现司法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综合考虑到本案中陈某参与犯罪时间短,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1年3月,承办检察官依法对陈某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阐明对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现场普法和警示教育。“感谢政府没有放弃我,而是采取措施挽救我,使我悬崖勒马,我非常感谢政府,今后我一定抱有一颗感恩的心来报答家人、报答社会。”在宣告会现场,陈某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在宣告会之后,检察机关又继续跟踪陈某回归社会后的情况。陈某后在一机关单位顺利工作,也跟检察机关适时沟通,包括写来上述思想汇报。

据介绍,近年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该院“践行司法新理念,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的要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有效开展相对不起诉工作,办案中注重引导犯罪嫌疑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回报社会,体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杰 孙雷)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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