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6日讯 4月26日,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政法委员会、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青岛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意见。
近年来,伴随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升学压力加大,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因心理危机引发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切实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青少年心理危机事件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避免或减少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因心理危机引发的伤害事件的发生,青岛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指导意见提出了生命第一、预防为主、面向全体、尊重理解、个性指导、协调合作的原则。
教育部门将督促学校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做好心理筛查与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预警台账;开展心理辅导,对存在心理危机隐患的个体做好干预转介。将心理高危儿童青少年信息推送给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甄别,将心理高危儿童青少年信息推送给政法委进行辖区关注,将组织、教唆相约自杀等违法犯罪线索推送给公安部门。开展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提高学校识别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的能力。
政法委充分发挥区市、镇街综治中心实战平台作用,密切关注教育行政部门推送的心理高危个体家庭,会同教育、卫健、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大排查化解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力度,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的发生。卫健部门开设惠民通道,对有特困证的家庭中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儿童青少年实施免费咨询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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