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青岛82处!三年内全省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7日讯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4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动方案》。观海新闻记者获悉,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行动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其中,青岛涉及82处农村黑臭水体。

山东农村黑臭水体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和反复性较强、季节性变化明显等特点,受丰、平、枯水期影响,农村黑臭水体的动态变化性较强,严重影响到了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全省7万多个村庄,农村常住人口约3900万,面临着农村黑臭水体分布面广、底数不清、体制机制不完善、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等问题。为了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效率,山东创新提出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采用遥感识别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截至2020年年底,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1398处,其中河7处、塘839处、沟渠552处。

《行动方案》把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全部列为治理对象。按照“示范带动、分类施治、经济适用、村民参与”的原则,全省所有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的黑臭水体,以及村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都在治理之列。

《行动方案》要求,3年内基本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这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是由去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专项排查确定的,其中工业污水类42处、位于南四湖流域的629处、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727处。具体治理时间安排为:2021年完成500处,2022年完成500处, 2023年完成剩余的398处。这些黑臭水体已划分到各市,具体到年度,形成了治理任务目标表,随通知一起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实行动态更新管控。

《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落实相关保障: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强化资金政策保障,确保项目落实。鼓励各地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用“竞争上岗”方式进行试点。2021年至2023年,每年通过竞争性评审筛选6个代表性较强、治理任务较重、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分批开展治理试点。及时梳理总结治理试点经验,形成“因地制宜”的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制度,纳入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每一处黑臭水体都要明确河湖长负责,做到治管结合,同时纳入当地村规民约,鼓励村民和村集体投工投劳参与整治,做到长“制”久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王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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