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28日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深化医教协同 进一步推动山东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实施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九大行动”。到2025年,初步建成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到2035年,实现中医药教育强省建设目标,服务“健康山东”能力显著增强。
据介绍,我省将实施打造中医药学科高原行动。做大做强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力争1-3个学科进入国家一流学科或学科评估A等级行列。推进中医药交叉学科建设,促进中医药学科与文科、理工科等的融合发展,争创中医药经典理论与前沿交叉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施中医药专业内涵提升行动。定期发布全省中医药人才需求预测分析,引导高校对接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强化中医药传统优势专业建设,积极发展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等特色专业。强化中医经典教学,2022年起,中医学类专业全面参加全国中医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深化中医药课程改革,打造“经典+方药+临证”的中医特色整合课程,将中医药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护理学专业必修课程。
实施长学制拔尖人才培养行动。深化中医学“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建立本硕转段淘汰机制,推行学术导师、临床导师、科研导师制。开展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改革试点,设置专项招生计划,吸引一批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类研究生专业学位,探索中西医结合儿科、中西医结合妇科等人才培养。
实施医教协同提升临床教学能力行动。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床边教学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对达不到建设标准的单位撤销其临床教学基地资格。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将教学工作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纳入附属医院绩效考核。
实施产教研融合实践基地建设行动。建设3个左右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省级现代产业示范学院,争创国家级现代产业示范学院。在中医医院、中医药科研机构设立科教协同育人基地,将科研人员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纳入个人科研评价。
实施中医药研究生教育提质创新行动。逐步扩大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比例,开展“优秀推免生直攻博”“硕博连读”等招生改革工作。完善中医药研究生教育评价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严格过程管理。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医药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
实施中医药职业教育发展行动。改革职业院校招生机制和培养内容。自2021年开始,原则上停止中职中医专业招生。拓宽中医药人才成长“立交桥”。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支持中医药职业院校积极吸引国(境)外优秀学生来鲁学习中医药,到国(境)外建设中医药技术“鲁班工坊”和海外职业技术学院(校区)。
实施卓越中医药教师队伍引育行动。吸纳海内外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名中医药专家、中医专特长人才进入课堂,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支持医学基础课程教师上临床、临床教师讲经典,建设经典和临床融合型师资队伍。构建分类培养体系,重点培育一批省级中医药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实施中医药教育质量文化塑造行动。以中医经典理论、辨证思维、临床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构建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等纳入医学院校、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及院(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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