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这四个案例站上“曝光台”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7月7日讯 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案、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近日,即墨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四个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案件一:即墨小狮子文具超市采购食品未按规定进行进货查验案
2020年3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即墨区小狮子文具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店证照齐全,但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经责令改正后逾期未改,2020年 4 月24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案件2:即墨区金色泥洼蔬菜店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绿豆芽案
2020年3月19日,我局委托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位于潮海街道办事处宅子头村10号的即墨区家佳福超市销售的绿豆芽进行了抽检,经检验为不合格。即墨区家佳福超市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绿豆芽是从即墨区北龙湾农贸批发市场的即墨区金色泥洼蔬菜店采购。本局依法认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绿豆芽。2020年5月13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元整(¥10.00元);二、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案件3:即墨市田横镇浩恩商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田横镇浩恩商店(杨为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2020年2月24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因当事人符合法定减轻情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6000元。
案件4:即墨市福瑞家商店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福瑞家商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2020年2月20日,青岛市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5000元。
(青报全媒体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