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供热时间确定!计费标准出炉,9月1日至11月15日缴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2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能源集团获悉,9月1日至11月15日,能源集团正式启动2020—2021年度供热费缴纳。市民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缴纳。

据了解,今年供热费用不变,仍然按30.4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业务的用户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办理:10月16日前通过关注“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指尖业务→供热业务→业务办理,服务内容选择“供热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上传房产证、身份证、办理人手持证件照片即可提交办理;另一种方式是,10月16日前由房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

9月1日,东亿能源微信公众号发布供热缴费通知,今冬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居民用户请持供热《用户信息卡》或用户卡号缴费,代收费渠道及方式如下:


微信缴费流程:

关注“东亿能源”→在线办理→我要缴费→输入6位“用户卡号” →点击“查询”→确认并绑定→点击地址 →缴费;请凭手机“微信支付凭证”于交费一周后、三个月内到东亿供热客服中心打印发票

微信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输入6位“用户卡号”→立即缴费,请凭手机“微信支付凭证”三个月内到光大银行任意网点打印发票

支付宝缴费流程:

支付宝→生活缴费→更多缴费→选择城市为(青岛)→暖气费(缴费单位为“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输入6位“用户卡号”→确定交费,请在交费后三个月内到浦发银行任意网点打印发票

银行缴费方式

不知道用户信息卡号的用户,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或所属供热服务站咨询用户信息卡号,然后再缴费。

居民用户于9月1日开始交纳热费,按相关规定应于11月15日前一次性全额缴纳,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交费的用户,对具备停热条件的,逾期无故未交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不具备停热条件的欠费用户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滞纳金。

据青崂价格【2008】1号文件,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据青崂价格【2009】4号文件,其他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青报全媒体记者 贾臻)

责任编辑:陈海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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