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11日讯 10日,青岛双星、海联金汇发布公告,披露合作成立合伙企业(基金)事宜。根据公告,两家公司拟与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1.5亿元设立新余智科碳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新能源(含氢能)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及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其他产业。
公告显示,5月7日,海联金汇、青岛双星与北京智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矩阵天辰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泰瑞汽车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山东森鹿皮业有限公司、青岛意联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金盈盈签署了合伙协议。5月8日,该合伙企业取得了江西新余市渝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股权结构显示,海联金汇为合伙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9.99%;青岛双星为合伙企业并列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13.32%。此外,青岛意联机械工业持股6.66%,为合伙企业第七大股东,上述三家青岛公司合计持有合伙企业共计39.97%的股份。
合伙企业第二大股东为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66%。该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市国资委下属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而青岛双星为青岛国有企业双星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此次合作也可视为青岛国资与北京国资的一次携手。
青岛双星表示,公司参与出资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新能源(含氢能)相关行业,旨在抓住新能源(含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实现新能源(含氢能)产业与资本的创新协同,为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贡献力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同时有助于公司在新能源(含氢能)领域寻找投资机会。
海联金汇方面表示,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为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智能制造板块聚焦新能源汽车配件和轻量化产品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借助合伙企业的平台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强化产业协同,进一步推动公司新能源产品的布局和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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