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多区市公布幼儿园招生方案!名单、电话都在这里

5月14日,青岛多个区市教体局陆续公布了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

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文件精神,本着“相对就近,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1年全区各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8日(星期五)家长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确认),当日确定录取名单。第二次招生。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2日(星期二)至6月24日(星期四)家长网上登记。6月25日(星期五)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确认),当日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两次报名结束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随补随招。

三、招生范围

(一)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1.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规定区域内的市北区常住户籍,且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二是有与该户籍住址一致的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廉租房租赁证明等)。2.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持有单证者,即: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证之一。3.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后,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4.如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为封闭小区内的,则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二)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1.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实行“分片区”招生,全区设立A、B两大片区。(1)A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四方街道、兴隆路街道、湖岛街道、海伦路街道、阜新路街道、辽宁路街道、即墨路街道、台东街道、大港街道、敦化路街道、镇江路街道、宁夏路街道、延安路街道、登州路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2)B片区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水清沟街道、开平路街道、洛阳路街道、双山街道、河西街道、合肥路街道、辽源路街道、浮山新区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3)幼儿必须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如仍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其他片区中具有市北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进行招生。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二次招生,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社保缴纳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

优先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需求,剩余名额面向本片区适龄幼儿公开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21日(星期一),通过市北政务网和“市北教育和体育”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前或宣传栏张贴等途径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二)网上登记

1.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8:00至6月18日(星期五)16:00,家长登陆青岛市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wybm.org),按登记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确认并打印后,完成网上登记。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信息填报后,家长可以随时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以进行修改;当确认平台上所有填报信息无误,不需要再更改时,点击“确认”键,确认后,不论是否打印,所有填报信息将不能更改。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无法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2.二次招生:6月22日(星期二)8:00至6月24日(星期四)16:00。报名网址及详情请关注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的二次招生简章。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录取当天6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到拟报幼儿园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填报有关信息。

(三)现场报名确认

1.完成网上登记后,家长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登记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确认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第一次招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19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现场报名、现场确认)、下午1:30-3:00(仅现场确认)。第二次招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25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现场报名、现场确认)、下午1:30-3:00(仅现场确认)。2.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需携带的相关材料:(1)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3)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户籍地址与幼儿户籍地址不一致,请同时提供可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幼儿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与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①产权证: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②已购房无产权证:须提供购房完税凭证。3.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市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①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③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①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地点均须在市北区,两种证件须同时具备。证件日期到2021年8月31日为止须满一年以上;

②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2021年市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④幼儿户口簿(扉页、户主页、幼儿页、索引页的原件与复印件);

⑤市北区自有住所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完税凭证;租住市北区房屋的:提供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市北区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⑥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及社保卡、社保缴费明细(市北单位缴纳),并在市北区务工一年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4.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确定录取名单

各幼儿园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确认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幼儿名单及人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将该部分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并当场公布。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6月19日(星期六)16:00开始采取随机电脑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第一次招生未被录取的幼儿,可以参加第二次招生。

(五)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请家长按照规定的入园时间,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健康查体证明,到幼儿园报到入园。2.规范入园报到。被录取的幼儿,家长要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3日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情况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将对报到录取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及时通知幼儿家长。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严格招生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做好政策解答。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三)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当年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准。(四)加强预防接种查验。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幼儿园应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五)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咨询监督电话:0532-66751035

可扫码查看市北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名单

>>>李沧区<<<<

为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的要求和部署,本着“相对就近、公开公正、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制定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1、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2、招生范围

01、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规定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幼儿,报名时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2.有与该户籍地址100%产权有效房产,且其产权人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仅持有规定区域内的常住户籍或房屋产权之一者,视本区域持双证幼儿的录取情况而定。

试点就近入园幼儿园在满足本区域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周边区域招生。

02、非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

优先招收具有李沧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其中沧口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沧区振华街道、兴华街道、兴城街道、沧口街道、楼山街道、湘潭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李村片区的幼儿园优先招收在李村街道、虎山街道、浮山街道、世园街道、九水街道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幼儿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该户籍户主。

03、国企、部队、高校等举办的幼儿园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3、招生程序

01、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李沧教育”,向社会发布《李沧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2021年李沧区小微园招生信息表》。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02、组织报名录取

各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1.网上登记。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打开网址(http://www.wybm.org )登录“青岛市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系统”,点击“李沧区”,进入幼儿园登记系统。根据登记系统提示,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和家长信息,确认并打印结束后,完成网上登记。

2.现场报名。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网上登记、现场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请一位家长携带打印的网上登记确认表纸质稿及报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1)第一次招生。6月15日(星期二)8:30至6月18日(星期五)16:00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

①《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②《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在所报幼儿园“招生范围”中规定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

(2)第二次招生。6月21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2日(星期二)8:30至6月24日(星期四)16:00网上登记。6月25日(星期五)8:30至14:00现场报名(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可当日到幼儿园补录登记并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李沧区户籍适龄幼儿需提供的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网上登记表》

②幼儿所在家庭的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③《儿童健康手册》(只需原件)

④幼儿父母至少一方的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⑤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产用途为住宅的100%产权房屋产权证(2021年8月31日前交房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证明以及入住后缴纳不少于三个月水电费或物业费的收据凭证);

B.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⑥幼儿父母至少一方在李沧区务工或经营一年以上,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与李沧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李沧区缴纳社保且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提供青岛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的《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B.在李沧区经营的,提供由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李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小微园招生可参照上述时间同步进行。

3.录取方式。按照全市招生规定,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6:00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当场公布。确定录取名单时,应邀请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参与,监督派位过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结果于现场报名确认当天17:30前在幼儿园大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4、组织新生入园

(一)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二)规范入园报到。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23日(星期五)16:00之前(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在此时间段内确定)。家长需在幼儿园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报到。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幼儿园不再单独通知。

(三)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有关要求

(一)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三)招生期间,各幼儿园要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依法办理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监督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招生监督电话:87636179。

2021年李沧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2021年李沧区小微园招生信息表

>>>崂山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崂山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六)期间幼儿园组织报名、录取。

三、招生范围

按街道、分片区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全区分金家岭、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五个街道同步招生,各幼儿园在所属街道相应范围内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小区常住户籍(幼儿随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就近居住区补招。

(二)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要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三)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部队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在崂山区居住的军人子女入园需求,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五)民办幼儿园要充分满足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6月15日(星期二)全区幼儿园开始招生报名工作。直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采用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名方式,6月25日(星期六)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各幼儿园报名方式在《崂山区招生幼儿园信息表》(见附件)注明。

网上登记及现场报名具体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6日(星期三):

采取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方式招生的幼儿园面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进行网上登记,幼儿园审核后组织现场报名、录取。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于6月16日(星期三)下午发布二次招生信息(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

2.第二阶段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六):

符合二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于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五)进行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3.第三阶段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5日(星期五):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进行补招,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名及录取方式。

(三)相关说明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网上登记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组织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根据幼儿园规定时限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16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五)期间,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各学区要统筹安排普惠教育资源,积极为辖区内居民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创造入园条件。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系统及电脑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6号)严格执行。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置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

(四)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招生服务电话

金家岭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3102601

中韩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58515691

沙子口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8807683

王哥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42460

北宅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87851136

崂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88996316

>>>城阳区<<<

2021年城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健全招生管理机制,确保稳定、有序、圆满的完成招生工作,现结合城阳区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局属幼儿园、分园及合作共同体

报名条件及说明

(一)报名条件

1.城阳区实验幼儿园:

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两所非社区”、“两证统一”解释说明附后)

城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原实验幼儿园北部分园):

第一批次: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及董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在实验幼儿园报名且选择城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为第二志愿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合作共同体(城阳街道小寨子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六老”之一为小寨子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在实验幼儿园报名且选择小寨子幼儿园为第二志愿的适龄幼儿报名。

2.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源居小区和万科城市花园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分园(桃花源第一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一期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一期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分园(桃花源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二期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二期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三期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四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城阳区桃花源三期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五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城阳区顺德居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顺德居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4.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城阳区白沙湾第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且户口随父母一方落在该房子上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二批次:若两所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总人数未超出招生总计划数,仍有空余学位,接受父母为白沙上苑、金色海湾、蓝海港湾小区业主的适龄幼儿报名。

第三批次:若两所幼儿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名总人数未超出招生总计划数,仍有空余学位,接受“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或“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的白沙上苑、蓝海港湾、金色海湾小区公租房用户且父母为租赁人的适龄幼儿报名。

(二)相关说明

1.“两所非社区”户籍是指城阳派出所和正阳路派出所的非社区户籍;“两证”是指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和房屋产权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其所居住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的配偶)的户口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证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占50%以上)。

2.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桃花源第一幼儿园、桃花源第二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白沙湾幼儿园、白沙湾第二幼儿园为小区配套幼儿园,其业主的适龄子女报名,幼儿父母产权比例需占50%以上。若业主子女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则视为自愿放弃小区配套幼儿园业主适龄子女优先报名的权利。

3.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在实验幼儿园报名的适龄幼儿可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可自愿选择实验幼儿园进行报名;第二志愿可自愿选择城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和城阳街道小寨子幼儿园其中1处进行报名。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已自愿选择第二志愿的幼儿,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幼儿园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5.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公证处、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监察室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7.多胞胎幼儿参与电脑派位,家长可自愿选择一个孩子一个号或者多个孩子一个号进行电脑派位,并签订知情告知书。若选择多个孩子一个号电脑派位时被选中,则多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且只占一个招生学位。

三、街道幼儿园报名条件及说明

(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一)报名条件

1.街道中心幼儿园:

接受服务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2.街道社区幼儿园:

优先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及周边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3.爱心幼儿园:

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二)相关说明

街道内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需具备下列条件:父母至少一方与城阳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在我区务工一年以上,且在城阳区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报名入园当年6月份;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城阳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私有产权住房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城阳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上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四、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城阳区政务网发布《城阳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局属及街道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微信公众号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录取

1.报名时间:局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20日,街道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3日-4日,具体情况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根据学位数量,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分批次进行录取,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若报名幼儿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批次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报名批次学位数时,则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

(三)局属幼儿园、分园及合作共同体

报名工作安排

1.第一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批次:

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桃花源第一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白沙湾幼儿园、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符合城阳区桃花源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符合城阳街道小寨子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报名公示:2021年6月19日中午,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城阳区2021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2.第二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下午1:30-3:30

(2)报名批次:

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桃花源第一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若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桃花源第二幼儿园第三批次、第四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若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和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报名总人数未超出招生总计划数,仍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报名公示:2021年6月19日下午5:00前,在城阳政务网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城阳区2021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3.第三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批次:

城阳区实验幼儿园、城阳街道小寨子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城阳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及董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若有空余学位,城阳区桃源居幼儿园、桃花源第一幼儿园、桃花源第二幼儿园、顺德居幼儿园,接受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若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和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名总人数未超出招生总计划数,仍有空余学位,接受符合城阳区白沙湾幼儿园、白沙湾第二幼儿园第三批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报名公示:6月20日下午5:00前,在城阳政务网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证明;

③房产证(白沙湾第三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网上租房公示);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城阳区2021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

(四)街道幼儿园报名工作安排

(具体以各街道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1.第一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批次:

街道中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街道内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报名。

街道社区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爱心幼儿园接受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幼儿和周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2.第二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下午1:30-3:30

(2)报名批次:

若有空余学位,各街道社区幼儿园接受街道内非社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3.第三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4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批次:

若有空余学位,各街道社区幼儿园接受符合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五)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区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五、招生工作有关要求

(一)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各街道教委办要在充分考虑入园需求、幼儿园布局、户籍制度改革等因素基础上科学制定本街道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统筹做好街道内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指导热点园制定“一园一案”,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和街道教委办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或街道教委办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四)做好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五)普惠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参照区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六)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七)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中心联系,电话:87866237。



>>>高新区<<<

2021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城阳区招生工作的整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纪律,健全招生管理机制,确保稳定、有序、圆满的完成招生工作,现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高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高新区幼儿园报名条件及说明

(一)报名条件

1.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招商海德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2.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鲁商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3.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中欧国际城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4.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珊瑚湾、世茂小区、星雨华府三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5.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高新嘉园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二)相关说明

1.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区域(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两证”是指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两证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须与房产证一致,且房屋产权所有人须是适龄儿童“六老”之一。

2.高新区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需具备下列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就业满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会保险在高新区按月连续缴纳满1年,截止至2021年6月份。

(2)父母至少一方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高新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或租住商品住宅房、集体产权房屋。

3.招商海德、中欧国际城、鲁商、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高新嘉园以上六小区业主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子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报名的权利。

4.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对于同时选择2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的幼儿,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5.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及填写信息务必真实,相关证件将进行审核,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其录取资格。

6.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公证处、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监察室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7.多胞胎幼儿参与电脑派位,家长可自愿选择一个孩子一个号或者多个孩子一个号进行电脑派位,并签订知情告知书。若选择多个孩子一个号电脑派位时被选中,则多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且只占一个招生学位。

三、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城阳区政务网发布《高新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高新区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通过微信公众号及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7月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高新区幼儿园报名工作安排

(具体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1.第一次批次报名安排

(1)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接受招商海德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接受鲁商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接受中欧国际城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接受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三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接受高新嘉园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2)2021年6月19日下午1:30-3:30

若有空余学位,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③房产证(六老之一,100%产权);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高新区2021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4)录取方式:

6月19日上午: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接受6月19日下午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报名。

6月19日下午: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确定下午报名幼儿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5)报名公示:

6月19日中午,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上午报名情况。

6月19日下午5:00前,在城阳政务网和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布下午报名情况。

2.第二批次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

若有空余学位,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报名。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口簿;

②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③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有效期内且满1年的劳动合同及与合同签订人一致的社保卡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时间截至2021年6月);

④报名幼儿父(母)本人身份证;

⑤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的居住证;

⑥房产证或租住合同。租住商品住宅房的,需提供由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

⑦《高新区2021年幼儿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4)录取方式: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5)报名公示:7月3日中午,在城阳政务网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四)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区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招生工作有关要求

(一)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

(三)各幼儿园要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四)做好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五)普惠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招生。

(六)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各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七)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中心联系,电话:87866237

附件1: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及咨询电话

>>>即墨区<<<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教育体育局制定了《青岛市即墨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一)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幼儿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

2.其次招收仅持有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

3.如有空余学位,镇街、功能区投资的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其它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再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4.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后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招生范围参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执行。

(二)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

面向全区,优先招收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三)青岛蓝谷幼儿园:山东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蓝谷引进人才子女;幼儿园供地村庄村民子女。

(四)镇街、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子女入园需求。如有空余学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即墨务工,持有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提示:具体相关信息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即墨教育网、即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入园政策;局属幼儿园通过即墨教育网、即墨教育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幼儿园招生简章;各中心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简章;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公告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2021年全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进行,幼儿园具体招生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各园招生简章。

2.报名方式。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期间,请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幼儿园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幼儿园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请幼儿家长于报名当天到相关幼儿园报名即可,不必过早排队)。如有重复报名者将取消其报名、入园资格。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随补随招。

4.局属幼儿园报名录取安排

(1)即墨区古城南阁东路幼儿园、即墨区古城北关街幼儿园、即墨区墨河嘉苑幼儿园:

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7日(星期四)期间完成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具体招生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各园招生简章)。

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招生。6月18日(星期五)发布招生报名信息,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二)组织现场报名,6月25日(星期五)进行抽签。

(2)即墨区盟旺路幼儿园、即墨区皋虞路幼儿园:

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7日(星期四)期间完成相关小区和经济开发区辖区招生(具体招生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见各园招生简章)。

如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招生。6月18日(星期五)发布招生报名信息,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二)组织现场报名,6月25日(星期五)进行抽签。

(3)即墨区墨城中心幼儿园、即墨区实验幼儿园、即墨区新兴幼儿园:

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2日(星期二)组织现场报名,6月25日(星期五)进行抽签。

(4)青岛蓝谷幼儿园: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完成招生。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区教育体育局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实际情况,于8月2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中,需告知办理报到手续的具体时间。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统筹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妥善做好特殊幼儿群体入园工作

要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局属各幼儿园、各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城区(通济、环秀、潮海)其它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于5月11日前通过金宏网报至区教育体育局学前科审核,其它幼儿园报所在地中心校审核。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必须明确招生时间、地点、对象、招生计划数、报名程序、所需证件、报名办法,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类别、收费标准、公布录取结果的方式和时间、幼儿园报名咨询电话。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流程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控制班额,严谨履行程序。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四)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区教育体育局将认真核实查处。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学前科联系。

联系电话:88529201

>>>胶州市<<<

2021年胶州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问答

问:2021年各幼儿园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问: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要求有什么不同?

答:(一)封闭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常住户籍(户籍必须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及与户籍情况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幼儿。

(二)企事业单位、镇(街道)中心、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居民子女,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局属幼儿园。非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本着安全、就近、规范的原则进行招生,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社会招生。封闭小区局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二次招生。

(四)民办幼儿园。要坚持优质服务、诚信服务的原则,积极面向社区及周边区域,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其班额要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严控大班额。

问:我市各幼儿园的招生具体程序是怎样安排的?

答: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市教育体育局通过胶州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9日(星期六)至6月25日(星期五)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幼儿家长(限一名家长,不得携带幼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有效居住证。普惠性幼儿园之间不得兼报。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按批次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公办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按照新的户籍政策落户的适龄幼儿,享有同等的电脑派位机会。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详见附件)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幼儿入园时,要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平度市<<<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制定平度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01、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02、招生入园基本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平度政务网、“平度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平度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全市具备招生资质的幼儿园信息。幼儿园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报名咨询电话等。

5月15日(星期六),各中心幼儿园、局属及民办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幼儿园基本情况。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电话等。

(二)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录取时间。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在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进行。

2.报名方式。全市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3.录取方式。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不得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幼儿家长根据所选幼儿园的具体报名要求,为幼儿办理报名,并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带领幼儿,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健康手册》、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等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

(三)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规范入园报到。各幼儿园报到时间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执行,幼儿园不得随意变动。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03、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整个招生入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中心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监督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二)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各中心幼儿园、局属及民办幼儿园要科学制定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热点园要“一园一案”制定招生方案。封闭小区内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常住户籍和相应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企事业单位、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单位、本村(社区)子女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做好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工作。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幼儿园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各幼儿园招生方案盖章后于5月14日(星期五)报市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中心幼儿园统一提报)。

(三)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招生对象、招生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各中心幼儿园及局属幼儿园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心幼儿园要做好本区域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经政府部门审批的学前教育机构入园。凡没有登记注册或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的单位,一律不得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各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平度市物价局、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平度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平价字〔2019〕1号)要求,民办幼儿园调整收费需提前两个月公示,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六)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予以适当照顾。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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