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021年5月17日2版
青岛市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批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本报5月16日讯 5月16日,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案件核查组共分56组158人,分别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批交办的101件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为深入了解我市生态补水工程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相关情况,上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崔凤友带领督导组,对位于郑州路与舞阳路交界处的李村河补水点以及张村河水质净化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我市李村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中水回补河道生态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扩容、提标项目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管网,优化污水处理项目布局,不断增加河道的生态径流和环境容量。
督导组同时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李村河映月公馆段河水污染产生异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督导组要求辖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河长制,通过加强综合调度、定期开展巡河检查等方式,确保辖区河段水质持续达标。同时,要将信访举报件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回应群众关切,让人民群众满意。
李沧区城市管理局河道管理中心负责人高展表示,经过前期持续的水质监测,李村河水质已达到了景观用水标准。下一步将对河段各个排水口进行定期排查,重点监测河道排水口是否排污、河道水面是否有垃圾等问题。在汛期来临前,还将对河道进行清淤。
上午,案件核查组对“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峻岭路一建材厂噪声扬尘”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建材厂外部料场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噪声、扬尘问题。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环保中心负责人胡斌介绍,该企业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配备了扬尘喷淋、雾炮车等设备。目前,该企业已列入旧村改造范围。在拆迁改造前,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整改。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崂山大队三中队负责人彭文辉表示,针对信访举报件反映的噪声问题,下一步将加强环境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及时查处。(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傅春晓)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三批)有关情况
本报5月16日讯 5月16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批信访举报件101件(重点关注18件),累计交办265件(重点关注42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共涉及10个区(市),1个功能区。其中,即墨区22件,西海岸新区19件,平度市11件,市南区8件,城阳区8件,崂山区7件,胶州市7件,莱西市7件,李沧区5件,市北区4件,高新区2件。1件由市北区、李沧区分别办理。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涉及环境问题127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43个,水污染问题26个,噪声污染问题24个,固废污染问题15个,生态破坏问题11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海洋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3个。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区(市)、功能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要在3天内反馈到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青岛举报电话、信箱
专门举报电话:0532-85835763
专门邮政信箱:青岛市第A03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时至20时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