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日报2021年5月24日2版(点击版面查看更多内容)

青岛市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5月23日,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案件核查组共分60组159人,分别对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

上午,案件核查组对“崂山区株洲路与枣山东路路口某无名厂区内建筑垃圾堆积”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现场为拆除违法建设后的空地,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和拆除后的废弃物。

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韩中队负责人刘伟介绍,前期中队巡查时已发现此处的建筑垃圾,同时还发现存在部分违法建设,当时计划结合拆除违法建设把建筑垃圾一并收运处理。目前违法建设已拆除,所在街道办事处正在清理,清理后的裸露土地将及时覆盖密目网。下一步中队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

上午,案件核查组来到即墨区通济街道北龙湾村村北工业园,对“海贝思工贸院内生产过程产生塑料味和稀料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经核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并通过验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相关指标达标。该企业生产工艺中需要用到吹膜热切工艺,现场检查过程中未闻到塑料味。据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油墨实行了源头代替,未使用稀料。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即墨大队一中队工作人员宋兆连介绍,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着活性炭UV光解箱需加强检修等问题。

通济街道办事处龙湾头中心社区主任乔华表示,下一步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加大对属地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周建亮)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督察青岛举报电话、信箱

专门举报电话:0532-85835763

专门邮政信箱:

青岛市第A03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

每天8时至20时

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青岛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批)有关情况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5月23日,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批信访举报件153件,累计交办1229件。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共涉及10个区(市)、1个功能区、1个市直部门、2个市直企业、1个驻青企业。其中,西海岸新区28件,平度市25件,即墨区22件,胶州市19件,莱西市13件,市北区12件,城阳区10件,李沧区8件,崂山区6件,市南区4件,高新区1件,市公安局1件,市广播电视台1件,市地铁集团1件,中国铁塔青岛分公司1件,1件由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分别办理。

本批交办青岛市的信访举报件,涉及环境问题22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95个,水污染问题33个,噪声污染问题33个,固废污染问题20个,生态破坏问题12个,海洋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问题29个。

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各区(市)、功能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要在3天内反馈到青岛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 帅)

责任编辑:郝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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