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6日讯 今天,山东省首本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颁出,由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领到。这本红色证书与不动产权证类似,除海域使用权外增加了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内容,海域内码头的功能、结构等信息一目了然。“有了这个证书,我们可以去抵押贷款,更好融资。” 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宝龙说。
以前,我国只颁发海域使用权登记,海上构(建)筑物所有权一直未登记,导致涉海企业不动产权力边界不清、资产数量不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融资经营发展。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确定宁波、青岛、连云港、文昌四地为试点城市,组织开展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试点,探索实施海域与海上建筑物、构筑物一体登记等工作。此次证书颁发,是新区试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据悉,海域使用权及构(建)筑物一体化登记,将进一步明确海域使用者的权利,保障其利益。首先是资产合法化,码头等构(建)筑物从不认定的资产成为企业合法化的物权;其次,确权登记后涉海企业可以用构(建)筑物作为抵押,融资贷款数额增大,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
据了解,试点工作开始以来,西海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测绘标准,先后完成海域使用权及其构(建)筑物的测绘、成果入库、受理审核等工作,优化海陆“换权”登记衔接办法和流程,为开展登记打好了基础,也为下一步推行相关做法积累了经验。(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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