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9日讯 根据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区财政局、城阳区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我区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城阳区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在现行基础上分别上调0.10元,各阶梯年用气量不作调整。2021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价格。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城阳区对持有低保证的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补贴标准由每年158.40元调整为每年172.80元。
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照每立方米3.31元执行。
今年4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允许上游天然气企业上浮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浮幅度为基准门站价格的5%,上浮时间为全年度。国家要求各地城镇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按照联动机制,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疏导居民用气价格。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不超过每立方米0.10元。据测算,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青岛市上游居民用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2.45元,较上一个测算周期同比上涨8.4%,已达到联动办法规定的调价启动条件(达到或超过8%)。(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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