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5月27日,青岛市发布新一轮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加快建设服务航运贸易的金融中心、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全球创投风投中心和未来金融科技中心。相比原有扶持政策,新政策措施有以下特点:

一是力度更大。对新设立和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补贴。对企业上市的补贴金额由300万元提升到400万元。

二是覆盖面更广。新增了对新引进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和业务总部、职能总部以及金融领域行业组织的落户补助。增加了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企业实现境内主板市场转板的补助政策。

三是特色更明显。将对体现财富管理特色、对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有重大意义的机构和项目,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及财富管理中心、创投风投中心、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金融项目,纳入政策支持体系,具有显著的青岛特色。

四是支持金融科技。青岛作为全国首批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城市,积极支持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对新设立或迁入的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300万元—500万元的落户补助。

五是鼓励金融创新。根据近年来所实施的青岛金融创新奖评选情况,对原有奖项予以优化,保留创新贡献奖,将原项目创新奖、研究创新奖整合为创新成果奖,奖项的数量由原来的12个提高18个,覆盖面更广。

六是补助节点更合理。企业上市补助在尽调、辅导、在审等重要节点实行分段补助,由事后“锦上添花”转变为事前“雪中送炭”,补助节点设置更科学。

七是申报更便捷。金融领域“青岛拔尖人才”评选通过网上报名和提报材料,更为方便。将在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企业的申报流程进行优化,切实做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和“一次办成”。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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