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3日讯 6月1日,完成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有关要求。青岛市教育局围绕做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坚持保护和教育相结合,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机制,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体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加强“法治”强引领
我市分层构建保护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版“学校法”《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就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外活动准则、校园安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出台政府规章《青岛市学校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科学系统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特别是针对溺水、校园欺凌等难点问题,全面强化制度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构建预防、处理工作协调机制和校园伤害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体系。修订出台《青岛市中小学生处分规定》,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一步固化了2002年起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学生处分听证制度、申诉制度,试点开展校规校纪建设,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与学生权利保护相统一,青岛被确定为全国校规校纪制度制订实施试点城市。
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机制。重视课堂主渠道,加强《道德与法治》等思政课程师资中法治专业教师的配备,确保开齐开足上好法治课程。重视做好融入文章,将宪法法律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有机融合,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微视频大赛等多种方式,让学生爱上学法。连续七年举办宪法教育月系列活动,2020年举办首届中小学校园法治文化节,20余万名中小学生线上参节。重视法治实践,围绕增强法治体验,推出了“走进”系列法治实践活动,让每一名中学生都有走进法院、检察院、律所或人大机关的经历,每一名中小学生都有一次模拟庭审体验,专门编印《中小学生模拟法庭教育指导手册》,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成13处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社会课堂、1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为学生参与实践提供支持;围绕保护青少年权益,专门针对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主题,组织开发微视频,策划编排情景剧、微电影,编印教育指引和宣传海报等,加强警示教育,市教育局法律顾问单位北京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门设立了校园欺凌研究中心,开通反欺凌热线电话,及时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全面加强教师法治教育。深入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与义务教育为重点的法治教育。坚持将教师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和学法用法能力提升纳入新教师、班主任培训和教师专题培训的内容,确保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治培训,法治课和主题班会课被纳入优质课评审,促进了教师法治素养的提升,推动了教师依法执教。
守护“心灵”保健康
完善心灵守护平台机制。联合15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平台的若干意见》,建立联防联控、特殊学生心理关怀、心理危机识别干预等十项工作机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培训内容,引入驻青高校及精神卫生系统专家资源参与心理健康教学研讨,打造“专业成长共同体”,推出心理健康优质课340节。
抓实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心理健康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低于6课时,高中学段每学期不低于8课时,保障课程落地。将每年5月份定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活动月,开展“生命教育主题班会”“同上一堂心理课”以及案例督导、校园门诊等活动,提高家长与学生心理健康意识。统筹全市心理健康领域专家资源,组织开展“心理专家进校园”,146名专家与中小学校结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推出“心理守护”“家校共育”等专题217期,点击量300余万人次。
强化心理危机干预疏导。建立完善学生心理档案,中小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心理筛查,分层分类建立学生心理台账,重点关注单亲、重组、留守、贫困、残疾等特殊学生及家庭,有针对性地做好关爱、救助等工作。组建心理教师志愿服务团队,设置11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咨询热线和11个邮箱,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开辟22条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引入专业医疗机构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阻控救助和转介治疗。
“安保”防范兜底线
加强“三支队伍”,夯实安保基础。按照各司其职、圈层配置、协同联动原则,在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加强学校专职保安、护校队和护学岗“三支队伍”配备。校园专职保安均持证上岗,统一配备服装器械,参加电工、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按照在校学生数100:1、不少于10名的比例,组织体育教师、后勤人员等成立护校队,开展校园内部安全巡查、隐患整治、周边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学校联合家长志愿者、社区巡防人员等设立护学岗,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加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确保学生安全。
加强现代化装备,提升风险防范水平。为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报警者可与公安接警中心实时音视频对讲,一键报警、视频监控设备与公安110指挥中心、青岛教育e平台、教育应急指挥中心联网,实现突发事件同步报告、同步指挥、同步处置。学校安防摄像头全部实现高清化,视频资料长期存储,为突发事件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调查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安全技能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形式,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专题教育,在节假日和周末等特定时间节点发送安全提示,提升安全教育的可见性、可读性。与安全应急和生存教育专业机构合作,全面推进安全体验式教育,每年投入资金60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全市近13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应急安全体验活动,让学生在模拟场景中更好地学习掌握灾害逃生、防溺水、心肺复苏等安全技能。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不同内容的应急疏散演练在青岛已经常态化开展。
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为办学安全托底。实施新的校方责任保险方案,整合各类涉校保险,保费标准由5元/人/年提高到8元/人/年,将在青高校全日制学生纳入校方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市财政统一出资为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174万名学生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实现各学段学生全覆盖。推出新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将家长监护责任、学生住院费用垫付、牙齿伤害保障等纳入其中,进一步完善保障责任、提升保障水平。
“家”校协作聚合力
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形式特色化。建立市、区市、学校、年级、班级五级“家长大课堂”,邀请专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开展“家长面对面”活动,建立家长、校长、局长“三长”见面机制,组织教育干部、名师名校长进学校、进社区,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开通“青岛家校合作网”,开设“教子有方”家庭教育访谈节目,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百万家长进校园”活动,构建干部教师全员参与、覆盖所有家庭、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多渠道互通互联的家访工作新格局。
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专业化。开通家庭教育服务热线,建立齐鲁名校长、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专家资源库,名师组成的市级讲师团以及专家、家长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遴选146名心理专家、44位“智慧家长”,通过电视访谈、网络推广等形式开展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教师研修培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推动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
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体系精致化。出台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三年计划,制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庭教育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构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社区家庭教育服务站“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全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全覆盖,家长学校每年为学生家庭提供不少于8课时的普及性家庭教育指导。全市已有示范家长学校300所,示范中小学幼儿园100所,优秀家庭教育服务站197所,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起家校社一体的防护网络。(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王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