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建局发通知:24小时值守做好在建建筑工程汛期安生生产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0日讯 目前,青岛市已进入汛期。为有效控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省、市有关防汛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做好在建建筑工程汛期安全生产的通知。

通知要求,强化防汛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防汛指挥体系。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编制完善本项目2021年防汛预案,设立相应防汛机构,值班值守安排、应急响应流程等应上墙公示;落实防汛责任。项目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防汛各项工作,依法落实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在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对本工程安全度汛负总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汛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审核施工单位防汛预案和防汛相关技术要求的落实。加强防汛值守,要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险情时,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负责人及时决策,组织到位。

通知还要求全面排查防汛隐患,强化深基坑安全、起重机械安全、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脚手架、模板支撑安全、现场临时用电等方面的管理。

按照要求,各项目防汛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要立足应对极端天气和局部强降雨,加强对防汛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更新防汛物资,建立物资储备台账,将物资存放在有利于随时调用的场所,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保养,确保抢险设备的完好。各项目防汛责任单位要召开防汛动员会,并在施工现场至少组织一次以防汛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建筑工程安全度汛宣传材料。6月底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检验并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处置流程,锻炼应急抢险队伍,提高抢险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6月21至9月27日是汛期全面整治阶段,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防汛安全生产任务,开展在建建筑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强检查,对企业在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项目实行现场督办,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处罚,形成多个管理链条的整改闭环,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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