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即墨首批200余家商铺实施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7日讯 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有法律保障的,但这条规定对线下实体店并不适应。近期,即墨市场监管局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活动和学党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在服装市场7000余家商户中率先推广实施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推动服装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电商平台的不断发展,线上购物平台竞争力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线上线下退换货制度落差以及由此带来的消费售后服务体验不一致,不利于实体商业发展。线下实施无理由退货,不仅能提升实体店竞争力,让消费者获得线上线下一致的售后体验,更能促使商家增强产品质量和提升售后服务,促进更加活跃的市场竞争。但根据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线下实体店购物的“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不满意,在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法享有网上购物同等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如果企业能够主动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消费者将享受到更便捷的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随着疫情期间对销售的考验,实体店商家也认识到,只有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才能迎合市场的发展趋势,在电商发展的现实中赢得充分的生存空间,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即墨区国际商贸城市场监管所遵循“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基本原则,在服装市场内引导7000余家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前期开展了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微信工作群沟通、召开座谈会、与商户代表交流等方式进行发动宣传,让商户确实认识到“七天无理由退货”实际上是双赢,消费者利益得到了保护,企业的信誉、声誉也得到了提高。      

同时,监管所与商户进行深入探讨,及时了解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难点,消除一些商户反映的生鲜、定制的商品一旦退货后没法处理的顾虑,生鲜或定制商品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在推广过程中,引导部分思想觉悟高的商户率先悬挂标识牌,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并让他们做好销售额记录,让业户真正感受到“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一项双赢的举措。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10次,发出倡议书5000余份,已有200余家商铺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涛 通讯员 逄文越 文/图)

责任编辑: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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